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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建工作
 文章内容
中共浙江传媒学院党校继续教育学院分校学籍管理规定

 

一、党校学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。努力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,全面贯彻和实践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坚持改革开放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不断提高自己的党性修养和党性觉悟。

二、党校学员必须服从党校校务委员会的领导和各任课教师的指导。严格遵守纪律,按时参加学习,不得无故迟到早退,有特殊情况,必须向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结业:

1、成绩不及格者;

2、无故旷课1次者;

3、经请假缺课超过2次者;

4、学习小结不写者;

5、无故不参加党校组织的公益活动者。

三、党校学员以自学为主,辅导为辅。在课堂讨论和社会实践中必须紧密联系社会实际和思想实际。坚持和发扬实事求是,理论联系实际的思想作风,积极思考,努力实践,不断有所收获、有所提高。

四、党校学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。在入学考试和结业考试中作弊,开除其党校学籍,两年内不准再报考本党校,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,给予行政处分。

五、党校建立考核制度,学习结束要撰写学习小结,学期结束要进行结业考试,成绩合格者,发给结业证书,作为积极分子入党、预备党员转正的重要依据。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中共浙江传媒学院委员会党校继续教育学院分


发布日期: 2008-5-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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