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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青团浙江传媒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委员会关于评选2007-2008学年先进团支部、优秀团干、优秀团员的通知

共青团浙江传媒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委员会关于评选

2007-2008学年先进团支部、优秀团干、优秀团员的通知

各团支部:

为表彰先进,弘扬正气,充分调动我校广大团员青年和各级团组织的积极性,促进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,提高团员青年综合素质,根据《共青团浙江传媒学院委员会   浙江传媒学院学生委员会关于评选2007-2008学年先进分团委、先进学生会、先进团支部、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团员、优秀社团干部、优秀青年志愿者、优秀校级团学干事的通知》(团浙传联[9]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,决定评比表彰2007-2008学年先进团支部、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团员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:

一、先进团支部评比基本条件

1、能认真执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、决定,积极配合和指导班委会工作;联系实际,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健康向上的活动,起到团结教育团员青年的核心作用,活动取得积极有效的成果。

2、支部全体成员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和道德品质修养,有较好的班风学风;支部班子健全,团结协作,工作责任心强,在各项活动中能发挥模范作用,支部工作年初有计划、过程有记录、年终有总结,组织生活制度化、正常化,团支部工作手册使用正常。

3、能保质保量如期完成上级党组织、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,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团员推优入党工作。团员发展、管理工作正常,手续完备,主动做好青年积极分子的教育、培训和考察工作,健全落实了团员证管理使用制度;按时收缴团费。

4、支部全体成员认真贯彻执行校纪校规,本学年内无重大违法乱纪行为。

二、优秀团干部评比基本条件

1、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,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坚持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。

2.工作勤奋刻苦,积极主动,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认真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;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无任何违纪现象;学习态度端正,成绩优良,函授课程无不及格现象,自考课程通过率不低于所有开考科目的50%。

3.积极组织团员参加各项团学活动,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,工作认真负责,积极主动,任劳任怨,发挥表率作用,并取得一定成绩。作风正派,坚持原则,敢于抵制不良风气,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。

4.被推选的优秀团干部必须是全院团支委以上的团干部。

三、优秀共青团员评比基本条件

1.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坚持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。

2.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无任何违纪现象;学习态度端正,成绩优良,函授课程无不及格现象,自考课程通过率不低于所有开考科目的50%

3、热心参加各种文体、社团和公益活动,对所在团支部、系、学校做出贡献或赢得荣誉,能热心为同学服务,作风正派,坚持原则,敢于抵制不良风气,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。

四、评选比例、程序和办法

1、院级“先进团支部”不超过支部总数的30%、院级“优秀团干部”不超过团干部总数的8%、院级“优秀共青团员”不超过支部团员总数的5%。“优秀团干部”和“优秀共青团员”不得兼评。

2、评比采取自荐、支部推荐相结合的方法,各支部在召开支部会议选举评比的基础上,将评选材料,并附清单(电子版)于5月10日之前报分团委徐珉老师处。

3、支部提名结束后,由分团委召开全体委员会议统一评比并确定初步名单,向全院公示,征求师生意见。征求意见后,报校团委和院党总支批准。

4、原则上,校级先进集体和个人在院级先进集体和个人中产生,凡被评为校级先进的,由校团委授予称号。凡被评为院级先进的,由继续教育学院分团委授予称号。

5、被评为“优秀团干部”和“优秀共青团员”的,是团组织推荐入党的主要对象。

6、在评比中,如发现有弄虚作假,谎报材料和其他不符合程序或评选条件的,即取消评选资格,所在组织和有关人员要作出检查。

共青团浙江传媒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委员会

二00八年四月二十九日


发布日期: 2008-5-7
浏览次数: 14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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